2025年医疗云、影像云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年10月31日 16: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医疗云、影像云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16:45 |
| 预算金额 | ¥9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9600555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96005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云、影像云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标的名称:2025年医疗云、影像云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云、影像云及机房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5年医疗云、影像云及机房租赁服务项目包括医疗云、光纤线路及机房租用等内容,本次项目招标服务是在近几年原有云计算服务基础上进行扩容,考虑到卫健局、县级医院、基层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原有网络均为电信,医疗云和影像云目前计算租用已经在使用,同时,项目要实现所有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汇聚,集成工作比较复杂。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确保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和及时性,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地址:淳安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7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71-89600555
传 真:0571-64810126
地 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800218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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