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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23: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吐鲁番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吐鲁番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1日 23:0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389.2552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迪力木拉提·阿不力孜
项目联系电话0995-8520797
采购单位吐鲁番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吐鲁番市蒲昌街200号吐鲁番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5-8701889
代理机构名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5-8520797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JT2025-002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892552.59 

    最高限价(元):3892552.5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92552.59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随着吐鲁番市车辆保有量逐年增长,过境车辆逐渐增多,交通安全隐患逐步凸显。通过建设交警指挥中心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搭建一个集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发布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实现对城市交通状况的实施监控和快速响应。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如视频监控、GPS定位、大数据分析等,提高交警部门的指挥调度能力,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建设内容包括:指挥调度大厅、融媒体中心、决策分析室、图控室、机房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投标,分包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37.25%,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公安局

地 址:吐鲁番市蒲昌街200号吐鲁番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995-8701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

联系方式:0995-852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迪力木拉提·阿不力孜

电 话:0995-852079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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