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2026年06月26日 09:24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打印】 
聚焦社会关切的政府采购领域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上海市财政局自2025年底起,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建设,破解传统监管对隐蔽违法发现难、查证难、处置慢等痛点。5月11日,智能体在徐汇、普陀和虹口三区启动试点,试运行一个月以来,在疑点早发现、风险早排除方面初见成效。为规范智能体的发展和应用,市财政局制发了《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沪财采〔2026〕14号),规定智能体应用遵循“依法合规,辅助决策”“安全可靠,算法透明”“权责清晰,全程留痕”三项基本原则,确定“采购文件编制发布”“项目评审”“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智能体三大工作场景,明确了智能体应用的具体流程、操作规范和禁止行为,同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按规定积极运用智能体辅助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对于评审环节智能体预警的违法风险事项,评审委员会应当及时核实,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依法作出评审决定。该办法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政府采购领域智慧监管迈出关键一步,为今后一个时期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拓展应用、持续赋能夯实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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